EN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问题三十九淮海中联

来源:安全环保部  发布时间:2024-08-12

自2019年9月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以来,各成员企业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推动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问题三十九中的1、2项措施整改任务已通过验收销号部门验收,并通过集团备案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23日,未提出异议的整改任务给予备案核准(联系电话:010-68138148)。

序号

整改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

整改落实单位

完成情况

1

生态红线管控要求落实不力。部分下属企业尚未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落实管控要求打折扣、搞变通,甚至规避监管。淮海中联水泥焦山矿区位于小沿河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按当地要求应于2018年前关闭退出,2018年5月暂停开采作业后,迟迟未实施矿山关闭,甚至向徐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致函,要求将其矿区调出生态保护红线,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淮海中联2018年6月停止焦山矿区所有开采活动,撤离所有人员与设备。2021年8月31日成立中央环保督察问题专项整改领导小组,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保责任,通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论述摘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高度重视解决好中央环保督察和各级环保机构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快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度,切实把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2021年9月10日《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通过验收,建立健全了环保制度体系。2021年11月20日完成《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焦山水泥灰岩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送审稿,2023年6月12日通过专家审核。2023年1月16日,淮海中联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焦山水泥灰岩矿生态保护恢复治理的请示》(淮联行发[2023]2号),2023年2月28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做出批示意见,原则同意由淮海中联作为责任主体履行修复义务。2023年11月,淮海中联开启了焦山水泥灰岩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建设,2023年12月18日,淮海中联组织专家及相关参建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并通过初步验收,2023年12月23日,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竣工验收,通过验收并备案。